2017年军事医学科学院 物资采购项目: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6 11:56:35   浏览次数:18222

5.开标一览表(附件5

6.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6

7.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附件7

8.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逐条应答表(附件8

9.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9

10.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0)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0-1);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附件10-2);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件10-3);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附件10-4);

(5)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附件10-5);

(6)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附件10-6);

(7)制造厂家(进口产品所属总代理)的授权书(附件10-7);

(8)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公司财务报表(附件10-8);

(9)同类项目业绩(包括制造商业绩清单和投标人销售业绩清单,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采购内容页、合同盖单位章页)(附件10-9);

(10)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附件10-10);

11. 履约保证金保函(附件11)

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附件12)

13.货物技术说明文件,如制造商原厂公开发布的参数、产品宣传彩页和检测报告等(附件13)

1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附件14)

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5)

16. 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操作软件、技术文件等的齐全、汉化程度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应当有目录。

3.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4.书面投标文件一式 8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7 份,另附电子版 1 份;开标一览表需正本 2 份单独密封。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6.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均视为有效。正本每页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人签字,但有法人印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视为合格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8.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自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日内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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