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军事医学科学院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1066930193,传真:01068270819。
(五)解释权限
本招标文件由军事医学科学院药品器材供应站负责解释。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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