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察哈尔右翼前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全旗教育系统中小学智能化短缺设备及安装工程的采购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6 11:55:29   浏览次数:13841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违约罚款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以罚款,罚金从货款中扣除,罚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  %。一周按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将终止此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 税费
16.1 中国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6.2 中国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6.3 在中国以外地区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 仲裁
17.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合同履约地仲裁机构寻求解决办法。
17.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7.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负担。
17.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8. 违约终止合同
18.1 在卖方违约且买方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8.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9.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和分包
20.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书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1. 售后服务
21.1 售后服务承诺书
21.2 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应分别列出)
21.3 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21.4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及其资质情况
22. 验收办法及要求
22.1 外观检查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 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 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4) 特殊仪器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外观检查。
22.2 数量验收
1) 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 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
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4) 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22.3 质量验收
1) 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 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
3) 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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